2017-12-14 02:12
2017年10月23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苏冠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烘烤成型间更衣室入口脚踏水龙头不能正常使用;更衣室、拆包间紫外灯损坏;搅拌车间机油与磷脂等添加剂混放,没有分隔放置;内包装车间、涂层冷却间、配料间有苍蝇活动迹象;不能提供检查记录。
(二)进货检查结果:未索取银鹂牌人造奶油、新西兰全脂奶粉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部分批次原料无进货查验记录;部分批次配料记录未记录生产日期或批号;记录不能反映配料配制情况;调粉车间起酥油落地放在废弃纸箱分切,无标识;关键控制点烘烤工序的记录不能反映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调粉间、缓冲间、配料间原料、半成品、人员交叉污染。
(四)产品检验结果方面:化验员不熟悉出厂检验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要求;部分型式检验报告缺少检验项目。
(五)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 20170615铜锣烧产品脱氢乙酸钠鹤壁市抽检超标,公司0831启动召回程序,召回不符合“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要求。
(六)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抽查四人未提供健康证明。
三、整改和查处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