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会获悉,洛阳市食安办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落实学校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校长(园长)定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有效落实校领导陪餐、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硬件实施,提升管理水平;实施“6s”等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
加强对承包或委托经营方、校外供餐单位的日常监督,定期检查评估其食品安全管理状况;
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建立并落实收餐分餐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校外供餐管理人员;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报告制度。
落实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
制定并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材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行为、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管理制度;
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虫)害;
实施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责任;
校外供餐单位严格遵守最大供餐量限制供应餐食,加强分餐送餐管理,热链配送的,送达时餐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60℃,冷链配送的,再次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督促配备学校食品安全包保干部,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督促包保干部照单履职,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
督促包保干部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属地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跟踪整改。
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教育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招投标程序,督促学校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
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管理,明确退出机制,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
积极推行校园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
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
严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承包经营企业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监督指导其建立供货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依法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严查设施设备、制度建设、原料采购、食材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分装配送、食品留样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建立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加强风险监测和营养健康工作
将学生作为重点人群、学校作为重点场所,持续加大对校园食源性疾病、校园及周边食品污染等情况风险监测力度;
多途径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教工作,宣传反食品浪费、倡导营养均衡和膳食平衡,培养学生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持续开展食育教育,提升学生健康素养;
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和饮(净)水机等供水设施设备的管护及消毒等卫生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围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细致排查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人,严格考核验收,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通过为期半年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