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3 03:06
“脚踩鹅肠挤粪、血水上色”,排污渠中死鸭挂回生产线、变质肝脏弃而成品,产品贴上“免洗”标签……近日,有媒体记者在河南清丰县和山东滨州的两家肉类食品加工厂暗访时发现,这两家加工厂的鸭肠、鹅肠产品,在生产中存在诸多卫生安全隐患。当记者联系监管部门后,就接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电话,该负责人毫不避讳承认号码是相关政府部门“李主任”给的,要求记者别发报道,怕影响销路。
这两起涉食品安全事件有太多值得追问之处,这些企业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还严重违背道德底线,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信任。目前,两地均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河南清丰县已责令涉事企业停产整顿,封存所有产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控制;山东滨州也查封了被曝光的车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
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说到底,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不能只靠媒体暗访曝光,更不能年年曝光、年年犯错,日日监管、空当发作,让“按下葫芦又起瓢”回到现实。
对于被曝光的企业来说,致歉与检讨不是终点,接受惩罚后如何弥补漏洞、从源头上根除错误才是重点。产品是企业的生命,试问连生命都不要的企业,何来社会责任之说呢?针对“没有被光照到”的企业,也不应感到侥幸,而是应该慎独自律、自查自纠,这样才能无惧曝光、使企业行稳致远。同时,要推动行业自律,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让消费者有一个放心、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
当然,监管部门决不能缺席,而是要用好、用够、用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抓紧查缺补漏,上级监管部门及时介入,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要动员鼓励消费者等社会主体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形成有效的社会共治体系。唯有各方共同努力,食品安全问题才不会成为百姓心中的担心事、揪心事。